g 國立清華大學「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設置計畫書

一、 成立目的
人類文明的發展與能源使用、生態環境的互動息息相關,能源與環境相關的教學與研究意義深遠。我國自產能源不豐,如何使能源的開發與使用更有效率,並降低其對環境的衝擊,影響國計民生至鉅。清華大學向來重視能源與環境相關教學與研究,其中以原子科學院的「核能與環境偵測科技,微量分析技術與環境分子科技」、理學院的「資源循環與環境控制整合研究」、工學院的「溫室氣體減量排放及能源使用效率提升技術,節能電池、儲能及燃料電池科技」、電資學院的「電力能源科技、太陽電池」、人文社會學院的「能源經濟、規劃與管理」、科管院的「國際環境法律與能源資源政策研究」、材料中心的「能源材料及低溫核融合研究」及原科中心的「超微量分析技術」最具特色。能源與環境相關的研究分散於各個學院及研究中心,正凸顯能源與環境研究跨領域的特性,而其整合也就更為重要。

「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旨在整合本校能源與環境領域的研究資源,推展前瞻與創新的能源、環境科技與策略研究,從事先進能源、節約能源、電力系統、能源環境,環境微量分析、環境分子科技及規劃管理的研究,提昇研發成果,使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科技與策略研究水準能夠達到世界一流,並提供政府制訂中長期能源政策與環境保護的參考。

二、 定位與期限
1. 本中心之定位為校層級,但未納入組織規程。
2. 本中心每三年為一期,由研發處考核其成效。

三、 組織架構(見圖一)
1. 本中心設置主任一人,綜理日常業務,由校長聘免,任期三年,得連任。
2. 本中心設置諮詢委員會,聘請國內外學者、專家協助中心制訂研究重點。諮詢委員會由七至九人組成,由校長聘任,任期三年,得連任。
3. 本中心設置潔淨能源、先進能源、電力系統、環境分析、環境科技、及能源與環境策略六組,未來得視需要,增設新組。各組得置組長一人,由主任聘任之。本中心得視實際需要,聘請校內外學者、專家為專任、合聘或兼任研究人員及技術人員。
4. 本中心由中心主任定期召開中心會議,討論並訂定中心業務事項。

四、 預期研究及服務工作
1. 前瞻能源科技與策略研究,包括潔淨能源科技如燃料電池、再生能源、生質能源、潔能與節能、能源環境科技等,先進能源系統如新型核能系統及產氫技術之研究,電力系統如冷凍空調,分散式電力系統規劃,能源策略則包括能源規劃與管理等。各年度之研究重點將由中心初擬,經諮詢委員會議通過後訂定之。
2. 環境科技與微量分析研究,包括超微量分析技術開發、環境監測、新穎環境觸媒研發與應用、分子感測器、污染物宿命與傳輸、環境復育技術、環境污染物健康風險效應、分子環境生物技術、及環境規劃與管理等。各年度之研究重點將由中心初擬,經諮詢委員會議通過後訂定之。
3. 積極參與並推動國際性能源與環境科技之合作及交流。
4. 舉辦訓練班,培訓能源與環境科技及規劃管理人才。
5. 舉辦學術研討會及出版論著,加速資訊之交流。

五、 運作空間
除了中心辦公室以及資料處理和網站伺服機室之外,本中心所需之研究室,目前由各參與教授之現有空間支應。

六、 經費來源
除了初期的籌備經費由本校提供之外,中心未來運作所需之業務經費,其來源包括:
1. 由本中心向政府機構提出大型(整合型)研究計畫經費。
2. 接受政府機構、業界或民間組織(包括基金會、學會等)委託之計畫或技術服務經費。
3. 與其他相關單位合作辦理專業人員培訓之培訓費。
4. 與其他相關單位及機構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交流活動、以及論文編著等學術活動費。
5. 捐贈。
6. 其他。

七、 預期成果與貢獻

1. 整合並提昇清華大學能源與環境科技策略研究的成果與水平臻世界一流水準。
2. 提供政府制訂能源與環境保護政策之參考。
3. 培訓能源與環境科技規劃與管理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