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催作業
稽催單送達5日內擲回檔案室 陳報
總務長 備查 陳報
主任秘書
備查 是否逾期30日 承辦單位依辦理情形 1.於稽催單填
  寫逾期原因 2.辦理歸檔或
  線上填寫
 『公文展期
  單』 陳報並分送各單位 系統產生稽催單 1.逾期未結案
  公文稽催單 2.已結案未歸
  檔公文稽催
  單 每10日辦理 稽催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