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天文社,天文儀器使用借用辦法
最後修改日. 2007.02.12
第一節、總綱
1.本辦法適用範圍僅限『清大天文社資產內的天文類器材』適用,其他類別器材不適用本辦法,各項耗材不適用本辦法。
2.本辦法由社團核心人員訂定之,若有修改,修改者至少應取得附表一之中,Level 4以上儀器借出權限,方可參與修改。
3.下列數節與總綱抵觸者無效。
4.任何自然人,有使用、借出清大天文社資產內天文類器材之行為時,即表示同意遵守本辦法。
5.本辦法定義『天文器材使用』意指在活動中心以內的範圍使用天文器材;本辦法定義『天文器材借出』意指把器材帶離活動中心的任何行為;本辦法定義使用與借出併稱『借用』;活中一樓算活動中心內。
第二節、天文社內部應有的儀器制度
1.清大天文社應設立一人為『天文器材負責人』,專門執行監督本辦法之實施。
2.清大天文社應設立一專門器材室置放天文器材,器材室鑰匙發給標準為撰寫一份儀器相關文件,文件之詳細標準請參閱下節,清大天文社必需將這些文件予以保存。
3.清大天文社應設置一本專門紀錄天文儀器借用的紀錄本(以下稱紀錄本),紀錄本內容應包含歷來社員的儀器借用權限,常置於社辦,希望借用天文器材的人都應在此紀錄本裡留有相關的權限資料,以供天文器材負責人調閱,刪除資料即表示放棄借用權。
4.清大天文社應有相對應的儀器教學制度、儀器考核的標準項目,基本課程應涵蓋:雙筒與星圖、基礎攝影與機械相機、望遠鏡與赤道儀、光學元件保養、清理。
第三節、器材室鑰匙發放
1.基本要求:『擁有鑰匙者,應對社團器材有基本了解』,因此凡想要領取器材室鑰匙的人,需製作一份清華天文社天文儀器的說明書,並存檔。(可有學長姐協助,可二到三人合作一份)
2.可以做說明書的對象:望遠鏡、赤道儀、電子控制裝置、各種攝影道具、各種攝影週邊如接環、各項物品之清潔法則、各項物品的保養方式、社上器材的使用心得、器材教學文件,如無頭緒可以找學長姐問;與社上既有資料的儀器重複沒有關係,但是圖文必須是自己製作的!
3.本條款溯及以往,含在校生與畢業生,已畢業者請製作乙份『社團器材使用心得』,以曾經使用過的社上器材為主寫一份心得,例如『雙筒與星圖』、『FC-100試拍』之類的,如曾在BBS或是社團資料中留有相關資料,視同有效;二零零七級以下不適用本條款。
4.以上所繳交的資料應由社團建檔並註明姓名級別。
5.特別聲明,沒有人說你是社長或是器材股的就可以自動持有器材室鑰匙,沒這種事情!= =+
第四節、借用權之訂定與劃分
1.任何天文器材被借用的行為,至少應有一位借用人負責;舉凡臨時性活動、出遊、寒訓的器材出借都需有一位借用人,且借用人應與活動隨行。
2.借用人即為器材臨時負責人,在借用期間如器材遭到不當損傷或是嚴重破壞,應由借用人承擔維修責任。
3.借用人必需為清華大學天文社之社員,且在紀錄本上有相關的權限資料,社員認定為繳交社費。
4.已畢業社員,借用天文器材需事先知會器材股或正副社長,亦需在紀錄本上有相關的權限資料,不可刪除。
5.不具備使用與借出資格者,如果欲借用天文器材,需請可借出的人背書。
第五節、借用權的取得
1.借用器材,均需通過該器材之架設使用等等檢定,才能借用該器材,檢定由一或多位主考官擔任之,詳細檢定的項目與標準請參照附表一,考核通過後所取得的權限皆註記於紀錄本之中,權限有分『使用』與『借出』兩種層級,必定先有使用權後才有借出權。
2.唯社員的檢定考試方具效力,可以在紀錄本上留下資料,社員認定為社費繳交。
2.檢定時如果只取得使用權,只能在活動中心以內使用該天文器材,要取得借出權才可將器材攜離活動中心。
3.負責檢定某一項器材的主考官至少應具備該項器材的借出權利,並相當熟悉該器材操作與使用,如現任社員無人熟悉,自應尋覓有資格的畢業學長姐擔任主考官。
第六節.
借用優先順序
1.社上已定之活動最為優先。
2.社上臨時活動
3.社員個人借用。
第七節、正式借用與歸還程序(借出總時間,半天 ~ 三天以下)
1.除四天的寒暑訓、或提有正式觀測計劃書的活動之外,天文器材之借用總時間均不得超過三天,借出總時間為半天以上,便不可以臨時性程序的借出,需按照本節正式借出手續,臨時性借出手續應參考下一節
2.正式借出需於借出日三天之前辦妥手續,手續含填寫器材出借單與BBS社版貼文;器材出借單在社上的儀器紀錄本,填寫後應經過天文器材負責人批示核可並簽字以示同意;BBS社版的貼文內容至少應公告知會大家有儀器出借中。
3.正式出借與歸還時,正副社長或器材股長應至少一人知情,如有污損,正副社長、器材股長有權要求賠償。
4.如遇突發狀況致使器材無法歸還至社辦或器材室,仍需把器材放到正副社長或器材股長同意之地點。
第八節、臨時借用與歸還程序(借出總時間半天以內)
1.可臨時於社辦內填寫器材借出單,列出借用清單、借還時間、目的、使用地點,並簽字後即可借出,切記按時歸還。
2.最遲需於借用後兩天內通知到正副社長或器材負責人,器材如有污損,正副社長、器材負責人有權要求借用人負起相關責任。
3.如遇突發狀況致使器材無法歸還至社辦或器材室,仍需把器材放到正副社長或器材負責人同意之地點。
第九節、損壞之責任歸屬,賠償
1.以『器材出借單』上的『借用人』為負責人。
2.『借用人』需負責器材的清潔與完整。若出借器材歸還時有不當損傷或嚴重損壞,應由『借用人』負責修復回原狀,或以等值金額、器材賠償之。
第十節、罰則
1.任何社員,在未完成借用手續、且正副社長器材負責人均不知情的狀況下,擅自借出器材時,將不再承認社員資格並褫奪器材室鑰匙持有權。
2.因疏失而導致器材損壞,請『借用人』承擔相關維修責任,例如努力申請經費設法修好,或是自己存錢修。
3.若未於登記的歸還時間確實歸還,一週以下,停止所有天文器材借出權利半年。
5.若未於登記的歸還時間確實歸還,超過一周,永久停止所有天文器材借用權利。
第十一節、列管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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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用機型
1.列管之目的在於保存高精密度儀器,因此從眾多器材中,保留一整套天文攝影的系統,列為列管器材,借用人如欲借用部分或是全套的列管器材,除了必需已通過部分或是所有的相關檢定之外;還需遞交正式的觀測企劃書給天文器材負責人,經核可後使用或借出,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許外借或使用。
2.正式觀測計劃內容至少需有觀測動機、觀測目標、儀器的使用時機與使用範圍、預期成果。
3.正式觀測計劃書,應由天文器材負責人共同確認簽名以示核可。
附表一. 儀器的分級與其相關檢定項目
其餘新添儀器,將由儀器的定位劃入各層級。
Level 0為鼓勵大家使用,Level 1 鼓勵大家接觸儀器類的知識,Level 2 檢定標準普通,希望大家多多使用這些進階儀器,Level 3是比較好的儀器,檢定標準只稍難,希望大家有心多挑戰;Level 4是最好的器材,是一套完整的進階天文攝影器材,特別列管,留給進階天文攝影的人用。
級別 |
器材 |
檢定資格 |
檢定內容 |
檢定標準 |
Lv0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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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社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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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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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x80雙筒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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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上過雙筒與星圖 借出權:參與出外觀測、有操作過 由講師簽於主考官欄即可 借出權採自由心證,自行找雙筒講師簽字 |
300mm鏡頭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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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權:上過攝影相關課程 由講師簽於主考官欄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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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omat相機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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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雲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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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mm反射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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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權:上過儀器相關課程 由講師簽於主考官欄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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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on折射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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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X90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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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駿赤道儀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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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錘桿外掛 (Vixen產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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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濾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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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已有任一鏡筒使用權 借出權:已有任一鏡筒借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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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日規目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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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美規目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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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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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過儀器相關課程 |
一.組裝、拆卸 二.對極軸、電子儀控 |
使用權:組裝、拆卸過程無致命錯誤,知道如何收納赤道儀。 借出權:北極星進入極望,會操作面板、控制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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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60 |
上過儀器相關課程,有 EM-2(95112)使用權 |
一.組裝、拆卸 二.拆裝卸目鏡 三.對平行 |
使用權:組裝、拆卸無致命錯誤,知道如何收納鏡筒 借出權:大致平行、會裝卸目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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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150 |
上過儀器相關課程 |
一.組裝、拆卸 二.拆裝卸目鏡 |
使用權:組裝、拆卸無致命錯誤,知道如何收納鏡筒 借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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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3N |
上過儀器相關課程 |
一.組裝、拆卸 二.對極軸 三.控制盒部分 |
使用權:組裝、拆卸無致命錯誤,知道如何收納赤道儀 借出權:北極星進入極望、了解控制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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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SDHF |
上過儀器相關課程,有 Ms-3N使用權 |
一.組裝 二.調平行 三.T-ring |
使用權:組裝、拆卸無致命錯誤,知道如何收納鏡筒 借出權:大致平行、會裝卸 T-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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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日規目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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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權:上過光學元件保養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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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美規目鏡 | 無 | 借出權:上過光學元件保養課程 | ||
L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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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EM-2(95112)借出權 |
借出EM-2(95112)去使用 |
借出EM-2(95112)三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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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80M |
已有EM系列或GP-DX借出權 |
一.組裝、拆卸 二.接環等周邊 |
使用權:組裝、拆卸過程正確無誤、知道如何收納鏡筒。 借出權:了解Vixen接環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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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DX |
已有Lv2任一赤道儀借出權 |
一.組裝、拆卸 二.對極軸 三.電子儀控 |
使用權:組裝、拆卸無致命錯誤,知道如何收納赤道儀 借出權:北極星能進入極望中的大圓圈、了解控制盒與電路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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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任一鏡筒借出權 |
一.組裝、拆卸 二.平衡確實 |
使用權:組裝、拆卸過程無致命錯誤,知道如何收納鏡筒 借出權:平衡工作有確實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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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 |
已有Lv2任一赤道儀借出權 |
一.組裝、拆卸 二.懂得平衡 |
借出權:組裝、拆卸無致命錯誤,平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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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 |
已有EM系列或G-11使用權 |
一.組裝、拆卸 二.對平行 三.拆卸接環、目鏡 |
使用權:組裝、拆卸過程無致命錯誤。 借出權:鏡身確實平衡,大致平行,會拆卸目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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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專用濾鏡 |
已有C-8鏡筒借出權 |
濾鏡實作 |
借出權:會用濾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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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任一鏡筒借出權 |
機背對焦實作 |
借出權:對焦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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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4 |
已有任一鏡筒借出權 |
導星實作 |
使用權:星點成功放在獵線最內圈(追蹤的好壞不在測驗範圍內) 借出權:會換電池LR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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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tax專用目鏡 |
已有 75SDF 借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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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權:上過光學元件清理保養相關課程 由講師簽於主考官欄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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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 列 管 器 材 |
至少有一種赤道儀、一種鏡筒的借出權 |
一.CCD組裝、拆卸 二.CCD操作 |
使用權:正確組裝,過程無誤 借出權:以ST-4攝得三幅NGC或IC天體影像,過程無誤,影像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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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EM-2(95114)借出權 |
一.赤道儀組裝、拆卸 二.對極軸(指極盤) 三.使用USD3控制 |
使用權:組裝正確無誤,北極星有落入極望中的大約位置。 借出權:可熟練使用EM-10,清楚EM-10的電子控制與電路接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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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EM-2(95114)借出權 |
一.鏡筒組裝、拆卸 二.更換目鏡 三.更換攝影接環 四.對平行 |
使用權:組裝正確且無誤,會順利更換目鏡,平衡無誤。 借出權:更換攝影接環無誤,光軸有正確達到平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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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100用攝影接環 |
已有FC-100H借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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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ar 68mm |
已有EM-2(95114)借出權 |
一.組裝、拆卸 二.平衡確實 |
使用權:組裝、拆卸過程正確無誤。 借出權:結構平衡良好。 |
附表二.各儀器致命錯誤之規範
EM-2 |
底座部分 |
若底座+角架+三角盤架起後,仍會搖動就上赤道儀本體,算致命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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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體部分 |
與底座相連的螺絲忘記鎖,算致命錯誤 拆裝本體時,水平調整螺絲未先鬆開即用力拆裝,算致命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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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錘 |
重錘未栓緊,算致命錯誤。 重錘平衡不正確,算致命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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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10 |
底座、本體、重錘 |
與 EM-2 同 |
電子部分 |
電性一定要搞懂(膽敢燒壞赤道儀就準備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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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D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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