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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9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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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親愛的清華人,您知道清華校園中有個小小單位專門在協助身心障礙生的嗎?清華於八十一年開始招收視障生,八十三年視障人數超過8人後而成立資源教室,八十四學年度正式納入諮商中心,隸屬於學務處。「資源教室」十餘年來秉持「有愛無礙」從關心開始的精神,低調但認真踏實的服務校內領有殘障手冊之身心障礙同學。 目前、九十四學年度清華校園內身心障礙學生共計有56名,由諮商中心主任林旖旎教授負責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計畫之規劃與督導,由許詩美、謝慧馨、陳嘉玉擔任專任輔導人員,負責聯繫、協調與執行輔導工作。全校身心障礙學生含視障生30位、聽障生2位、語障生1位、肢障生20位、多重障礙生1位、其他障別生2位。服務項目包括生活適應、課業學習、心理輔導、生涯轉銜等四大方面。 我們常說「自由」指的是不受拘束與限制,除了身體上、環境上的自由,我們更應重視心靈上的自由。我們期待透過各種方式喚起清華人心中那顆愛心的種子,散播溫暖與關懷,擁抱清華,營造「身心自由」的友善校園文化;
台灣地區總人口數22,627,474人,身心障礙者877,946人,佔總人口數3.88%(2004年6月,內政部資料)。也就是說我們身邊平均每一百人中有3.88人為身心障礙者,並且每年都在增加。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多少都會遇到身心障礙的朋友,無論是何種障別的朋友,和他們相處時,都必需多一些關心來協助他們,因為我們的生活環境「障礙」很多,如果沒有你的協助,他們要花更多的力氣來避開這些障礙,而且,有些危險恐怕不是他們多注意就可以避免的…。讓我們一同打造「有愛無礙」的友善校園吧!清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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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身心障礙 | ||||||||||||||||||||
身心障礙保護法中,規定「..所稱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列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範圍..」,其所列的障礙為以下: 身心障礙保護法規定之身心障礙別
參考資料 1.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 ) 2.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 ) 3.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 http://disable.yam.com/index.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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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資源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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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校園電子報主編
謝慧馨
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