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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95年2月 |
Hi!親愛的清華人,您知道清華校園中有多少位眼睛不方便、不自由的同學嗎?如果以衛生署的分類標準,而且符合標準的同學有30位,但是若以近視的標準來說,那就數不完了... 眼睛是否意味著自由、獨立。如果我們閉著雙眼,還能如同以往般的走路、吃飯、呼吸,感受別人的微笑?「...我最大的挫折在於閱讀與寫作。過了一輩子讀寫就像呼吸一樣自然、 必要的日子之後,現在我想要抓住視力,卻像掙扎著奮力呼吸一樣困難……,我以往習慣的文字世界以分崩離析。」引用自心靈工坊【眼戲~失去視力,獲得識見的故事】。 如果我們將眼睛閉上,用心來看這個世界,它也許是黑白的,也可能是繽紛色彩的。或許當我們不使用眼睛看這個世界,而在無窮無盡的黑暗裡,您會看見美麗新視界的善良人性與令人感動的堅強。 |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民國八十八年所修正公告之身心障礙等級,將視覺障礙定義為「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眼球、視覺神經、視覺徑路、大腦視覺中心)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之辨識而言。」。並將視覺障礙分成三個等級: 視覺障礙者簡稱視障者。視障一般簡分為全盲及弱視,其中以弱視朋友居多。全盲者因無法利用視覺學習,主要經由觸覺或聽覺獲取資訊,並需借助手杖輔助行動,容易從其外形與行動識別。而弱視者則有時不容易讓人分辨出來,通常可經由其閱讀、看電視等行為來判斷,弱視者看東西時會非常靠近目標物,有時幾乎是貼在目標物上。也因為有些弱視者在外表沒有顯著的特徵,或是個人不願被標記為視障者,常為大家所忽視,因而未能獲得適當的協助。視障者由於視力的障礙影響其日常生活之行動、社交,與社會產生隔閡,容易造成一般人對他們的刻板印象。事實上,除了視力上的限制,他們在其他方面的發展和一般人差不多,甚至經由自我訓練而能在記憶力、聽聲辨人、聽音辨位、空間概念等方面高於常人的獨特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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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校園電子報主編
謝慧馨
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