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義
 
 

聽覺障礙是指聽覺機能的永久性缺損,通常聽力損失在二十五分貝以上學習上就會受到影響,需要專業的輔導。大致分類方式如下:

1.依聽力損失情形:輕度、中度、重度。

2.依聽覺障礙出現的年齡區分:獲得語言能力前與獲得語言能力後。

3.依聽覺障礙的部位區分:

 (1)傳音性聽力損失:因外耳、中耳的傳音系統出現了障礙,以致無法將聲音傳至內耳所引起的聽覺障礙。

 (2)感音性聽力損失:外耳及中耳的傳音系統仍然正常,不過由於內耳或聽覺神經的缺損,以致形成聽覺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