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接受校友及社會人士捐款說明
一、捐款可分「指定」或「不指定」用途二種:
(一)指定用途:
捐款人可指定支用於下列項目之一:興建學習資源中心、聘請「清華講座」、興建校友會館、贊助球隊或體育競技比賽、還願獎學金、逐夢獎學金、國際交流活動或其他(有助校務發展之各項用途)。
(二)不指定用途:
綜合上列所有用途(且不限單項),均可支應。
二、捐款撥入方式:
(一)匯款及郵政劃撥:
| 銀行/郵局 | 戶名 | 帳號 |
| 台灣銀行新竹分行 | 國立清華 大學 |
015-036-070041 |
| 郵政劃撥 | 國立清華 大學 |
16683926 |
|
備註:
| ||
(二)支票捐款:
支票抬頭請開立「國立清華大學」,並請以掛號郵寄至本校。
(三)現金捐款:
本人及委託送交(或以現金袋寄達本校均可)
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秘書處」
(四)信用卡捐款:
請至本校中文首頁的重要公告,點選〝校友及社會人士捐款〞下載信用卡捐款表單,填妥後郵寄或傳真(03-5724038)至本校秘書處即可。
備註:捐款人匯款或支票寄出後,煩請電話通知或將匯款(劃撥)收據傳真本校,以利核對及開立收據。
三、開立收據:
所有捐款本校將開立收據,並得作為捐款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扣減綜合所得稅。敬請捐款人告知欲開立收據之正確抬頭名稱及收據寄送地址。
四、捐款流程:
五、聯絡資訊:
(一)秘書處校友服務中心:
電話:03-5731249(黃雅怡)、03-5731250(侯建良)
傳真:03-5724038
Email:yihuang@mx.nthu.edu.tw
(二)秘書處公共事務組:
電話:03-5731248(方虹權)、03-5162006(余憶如)
傳真:03-5734461
(三)聯絡地址:
新竹市30013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