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
會員登入 | 網站導覽 | 連絡我們 | 回首頁 |
公告欄
教師計畫成果
學生作品分享
學習社群專區
延伸閱讀

推薦網站

活動紀錄
就業資訊
資料上傳
就業資訊
主題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契約人員
時間 2013-07-08
發表人

活動說明

http://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EF%BC%84%EF%BC%83%EF%BC%85%EF%BC%83%EF%BC%89%EF%BC%83%EF%BC%83%EF%BC%84%EF%BC%813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契約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102/07/02~102/07/10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具社區組織輔導實務經驗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區組織財務輔導、經費核銷等相關事宜。(30%) 二、農村再生人力培育計畫之執行、聯繫及輔導。(15%) 三、農村再生美學宣導、推廣、規劃及推動。(15%) 四、農村再生推廣行銷、產業活化之協調、聯繫及推動。(15%) 五、辦理農村再生與景觀工程之規劃、分析、設計相關事宜。(15%)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工作轄區涵蓋宜蘭、台北、桃園、新竹四縣及基隆、新竹兩市。機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郵寄地址:23153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本分局人事管理員收(聯絡電話:02-22125285轉1600)。二、請檢附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並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三、期限:民國102年7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不予受理。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專長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分局所需,本分局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函復,錄取結果?登於本分局網站最新消息。

回列表頁 | 回首頁
 
關鍵字:
專區類別:
區域:
檔案類型:

搜尋 清除

 
  台北市 苗栗縣 基隆市 台北縣 桃園縣 新竹市 新竹縣 宜蘭縣 台中市 台中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縣 嘉義市 台南縣 台南市 高雄縣 高雄市 花蓮縣 南投縣 澎湖縣 屏東縣 台東縣  

電話:03-5715131 地址:300 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Copyright 國立清華大學©Allrights Reserved
建議使用 IE6.0 以上版本、螢幕解析度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