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與不變——民間文學本質的一個探索
「民間文學」一詞是英文Folk Literature的對應用語。有些學者認為在晚近的學術界,英文的「Folklore」在實際應用方面,有專指「民間文學」的趨勢。也就是說,Folklore並不是泛指所有的民俗研究,而是專指「民間文學」。[1]因此一些英文的著作,或被翻譯成英文的著作,實際上Folklore指的就是Folk
Literature,也就是民間文學。民間文學又稱「口傳文學」或「口語文學」等,指的是民眾口口相傳的神話、傳說、民間故事、歌謠、諺語一類。「文學」一詞原來是專指用「文字」表達的文學性的作品,民間文學既然是口傳的東西,嚴格來說原本是難以冠上「文學」一詞的。因為「語言」和「文字」雖然就信息溝通一方面來說,或有相似相關,但就其他層面來說,畢竟大有不同,所以從較為挑剔的角度來說,「口傳」之作而稱「文學」,是並不非常恰當的。但是由於神話、故事或歌謠等,不論形式或內容,和文學作品中的敘事作品或詩歌,一經口語、文字轉換,便是頗為相近的東西,因此為了不再滋生混淆,就借用「文學」一詞為用,而稱這一類的作品為「民間文學」。畢竟在文字發達地區,民間文學和文學的發展,也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就像英文在Literature之外,更有Folk
Literature一樣。[2]
民間文學由於是口語相傳,在流傳過程中,不能像作家文學由文字寫定,而是隨著時空流轉,情境改換而時時會有變異。「變異性」因此是民間文學的一個重要特質。不論中外,有關民間文學的介紹之作,在談到民間文學的特質時,一般都免不了會談到「變異」。但是誠如前輩學者所言:談民間文學會注意「變異」的存在是尋常事,要真正解說「變異」的內涵,卻非易事。[3]因為「變」如果是民間文學的一個基本特質,那麼「變」的原因與結果,也就是變異的本質又是什麼?民間文學是不是永遠的在變動之中而無從捉摸?永遠變異而無所定準的東西,我們又如何能夠對它有固定的認識?
變的另一端應當就是不變,變異的另一面應當就是統一或穩定的東西。民間文學作品之所以能夠成為傳統,能夠成為各地學者比較研究的對象,應該是有其穩定不變的一面。否則若只有「變」而無「不變」,則作品便無傳統可循,研究者也難以作品作廣泛跨文化研究。因此,在論民間文學之變的時候,對於相對穩定不變的一面,就不能全然的疏忽,因為這就如硬幣的兩面。只看一面,不能知道全貌。
專就民間文學的變與不變這一問題來說,國外早已不乏專論的文章,但是因為立論重點各有不同,所見未免各有偏向,求一多面顧全之作,似仍罕見。而中文方面,專論此一論題之篇章,更屬稀見,有所論述,多附見於其他論著之中。從這一方面來說,相關論題應當仍多少有可申論之處,筆者因此試以「變與不變」擬題,一探民間文學究竟。
二
作家文學的作品是以文字傳達,以文字定位。作品一經寫定發表就有一個定本流傳,即使作者本人有所改作,也是據一個文本再作另一個文本。因為文字是書寫在固定材質的符號,基本上是穩定而不流動的。民間文學則是口語相傳,相對於文字來說,語言是流動而非固定的。因此流傳過程當中,難免會因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多有變異。就像河水的流動,會隨地形而變異形貌。可以說民間文學變異的根源就在於「口傳」。[4]因此當民間文學已成為學術重要領域的時候,有些學者就以「口傳」作實驗,來探討「變異」的來龍去脈。他們以學校的學生為對象,讓他們做故事的口傳實驗。實驗大體分二組,其一是讓一個人記住一個故事,每隔一段時間之後,再叫他講這個故事,看其中變異情形。其二是讓一個一個人把故事講給另一個人聽,再由這個人流傳給另一個,以此傳講,然後觀察其間變異狀況。
根據實驗的結果,專家認為變異的原因來自遺忘或省略。遺忘是無意的,省略常常是有意的。而二者之間有相互影響的關係。容易被遺忘或省略的部分多半是讓人不快的字眼,自己不熟習的事物,或較無關緊要的細節。受以上這三點的影響,重述者重複講述故事時,通常朝自己熟悉的、合理化的、重點突出的方向發展。[5]
不論是遺忘、省略或用自己以為合理化的方式來轉述,故事都已經有所變異。民間文學,特別是民間故事一類的流傳變異,實驗的結果,是略能說明其中一些要點的。但是由於實驗本身侷限很大,僅以類似的實驗,絕對不能當作民間文學變與不變的立論基礎。因為學校中的實驗不論是個人的隔時複述,或他人傳講的再生重述,和社會中民間故事流傳的方式並不等同。民間的故事傳講,講述者的學習方式,以及講述時和聽眾互動的情境,都對故事的流傳有很大的影響。以學生為對象所做的實驗,像是抽離了文化因素及講述情境的隔離箱中的工作,所得的結果雖然頗有參證價值,也有啟發性,但侷限難免,因此若要有深入的說明,仍待其他方面的進一步討論。
三
會以實驗對變異問題作研究,當然是有關民間文學的研究已經歷時有年,到了一定水準的時候。這也就是說,變異問題在此之前應當早已不是冷門的問題。因此我們得話說從頭。
從民間文學的發展及研究史來說,對「變異性」的認識,標幟的是一個新的時代的來臨。早期的學者或者不認識民間文學的重要性,或者不了解民間文學的特質,因此不能知道變或不變這一問題的存在,以及它在民間文學研究上的重要性。而一些學者如貝迪爾(J.
Bedier),則是所謂民間文學多元起源論者,以為各地民間故事等的差異,是各地本來不同或不相關的作品,因此也就不會想到變異的問題。[6]
開始認識到民間文學的變異性,並從此在采集及研究的工作上有重大突破的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興起於芬蘭的歷史地理學派(Historical-geographical
school),又稱作芬蘭學派。[7]該派的研究重點在民間故事類。他們的觀點和貝迪爾剛好形成對比。他們傾向於故事的一元發生說。雖然這種一元發生說仍多有爭議,但他們認為不同地區故事的似異而同,似同而異的現象,是流傳過程中的變異所致。當初,故事是由一個地方流傳到各處去的。他們認為若要認識故事的原本面貌,就必須廣搜博采,將各地的各種不同異文,盡可能的記錄下來,以便詳校比勘。
雖然他們的研究目的和研究結果,不一定常令人滿意,[8]但他們對民間文學,特別是民間故事變異性的注意與研究,以及與此相關的「異文」的認知與重視,卻帶引世人對民間文學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從此開展了一個新的研究的方向。
他們這一學派的代表性人物之一阿爾奈(A. Aarne)對民間故事的變異問題,曾有專門的論述,其見解經美國民間文學專家湯普森(S.
Thompson)《民間故事》(The Folktale)一書的轉述而廣為人知。湯普森就是將阿爾奈所編民間故事類型擴增,而成為當今學界普遍採用的A.
T.分類法的人。湯普森轉述阿爾奈對民間故事變異的說法,共為十五條。然而實際上其重點又大略可歸納成如下數項:1. 細節的增添或減省。2.
不同故事情節的串連融合。3. 角色的替代或變換,包括普遍化與特殊化的替代,如以鳥代替麻雀,或以麻雀代替鳥;角色互換,如聰明的狐狸和愚蠢的熊對換位置;動物故事以人物替換動物,而人的故事則以動物替代人;動物、惡魔角色互換;以熟習的事物替代陌生的事物;以現代事物替代古代事物等。4.
講述者以第一人稱講述,替代全稱的講述等。[9]
阿爾奈的這些見解,是從大量原始資料的對比中歸納出來的結論,因此所見雖未能說已盡全貌,但已大體不差,特別是關於民間故事流傳變異的現象,可以說已經指出了較為重要的重點。筆者之所以特別指出他的所見特別在於「變異現象」,是因為他並沒有追究或者說未能著意於變異之因的探索。畢竟「變異現象」之如何,總是因為種種變異之因的結果。從這一方面來說,前引從實驗著手的學者反而注意到了問題的所在,雖然實驗者把變異之因只提到遺忘和合理化,未免將問題過於窄化,但終究他們的研究兼顧到了因果首尾。
對於變異之因由,及變異之現象的探討,下文將有更進一步的討論。在此,還須先就歷史—地理學派對相關論題的其他見解提出說明,以便問題能有更為全面的呈現。
談變異之後,相對就應當會注意到不變的問題,因為如果只知變,而不知亦有不變——也就是民間文學的穩定性的一面——是不能確實把握民間文學特性的。對於這個問題,湯普森書中引述了同樣是歷史—地理學派的代表性人物安德森(W.
Anderson)的看法,安德森認為民間故事或傳說在某地的流傳之所以總有一定的穩定性,不是因為講故事的人有什麼驚人的記憶力,能將聽來的故事逐字不差的講述出去。事實這既不可能,也不必要。故事傳說的流傳之所以會有穩定的趨勢,原因大抵如下:1.傳統社會中,講故事的人通常不只一次從別的講述者聽到故事。2.聽故事的人一般來說也不會只聽過一個人講這個故事,而是會聽到許多不同人的傳講。較為粗糙的講述者,常會受到機靈聽眾的糾正。因此,故事的流傳自然而然就融合出一個當地普遍接受的標準形式。這就是故事流傳大體上總會有一個穩定模式的緣故。[10]
將民間文學研究帶向一個新的世代的歷史—地理學派,其重大貢獻,便是從對民間文學(特別是民間故事)的變異性來了解民間文學。也就因此而民間文學的研究,就不再只是對文人寫本的分析了解,老是像一種文學邊緣的工作一樣。從此民間文學的豐富性,以及它在文化傳統中的重大意義,逐漸被認識確立,民間文學研究也因此逐步建立一個學科的規範。其他學者之所以會很嚴肅的以實驗來試圖了解民間文學變與不變的真相,實際上就是對民間文學已逐漸建立學科規範的一種呼應。
不論他們對民間文學變與不變所提的解說,是否已經完整周延,他們畢竟捉住了問題的關鍵,而且也提出了關鍵性的看法。後來的研究者或許能有「後來居上」的見解,卻終究是因為有他們所奠定的基礎可踏的緣故。
附註:
[1] Francis L. Utley, “Folk Literature: An Operational Definition,”
in The Study of Folklore, ed. By Alan Dundes, N. J.: Prentic-Hall,
Inc., 1965, pp. 7-24.
[2] 英文的Literature專指作家文學是很明確的,和Folklore或Folk
Literature界域比較分明。中文的「文學」一詞,則有時候範圍比較不那麼明確,因此為了較為清楚,有時候就分用「作家文學」「民間文學」二者,才顯對比明確。
[3] Alan Dundes’ editor’s “Preword” to “Some
Case of Repeated Reproduction,” by Robert H. Lowie, in The Study
of Folklore, ed. by Alan Dundes, p. 259.
[4] 也就因為文字的穩定性,口傳的變動性,因此就形成作家文學穩定,民間文學多變的對比。參看:Vladimir
Propp, Theory and History of Folklore, Trans. by Ariadna Y. Martin
and Richard P. Martin, Minneapolis: Univ. of Minnesota Press, 1984,
p. 8.
[5] F. C. Bartlett, “Some Experiments on
the Reproduction of Folk Stories,” in The Study of Folklore, pp.
243-258.
[6] Linda Degh, “Folk Narrative,” in Folklore
and Folklife, ed. by Richard M. Dorson, Chicago: The Univ. of Chicago
Press, 1972, p. 56。另外,學者指出,以前研究偏重不變的特點,現在則重在變異之研究。參看:Wolfgang Mieder,
Tradition and Innovation in Folk Literature, Hanover: Univ. of Vermont,
1987, p.Ⅹ。
[7] Linda Degh, “Folk Narrative,” in Folklore
and Folklife, ed. by Richard M. Dorson, pp. 56-57.
[8] 譬如芬蘭學派以為民間故事中那種最常見的形式,就一定是最早的形式,就是不正確的說法。參見Vladimir
Propp, Theory and History of Folklore, p. 101。
[9] Stith Thompson, The Folktale, N.Y.: The
Dryden Press, 1951, p. 436.
[10] Stith Thompson, The Folktale, p. 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