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國慈
  界上每一個國家在其經濟形態不斷的轉變中,慣用的各種定義與觀念,也會隨著形態的變化而有所不同。在台灣的經濟發展中,過去五十年最大的轉變莫過於科技產業的誕生與蓬勃。經過多年的資源投入,加上技術與人材的培養,台灣終於在世界科技舞台登場,接而生根,至今已成為國際競爭者之一,甚至開始挑戰向來霸佔舞台之頂級舞者。台灣已被視為一個可畏的敵人,這是值得我們慶賀的。面對如此的轉變,假如台灣要保持競爭力,必須不斷增強其競爭力,更不能因為保護不了自己,而在競爭之路上被廢了武功,面臨出局的命運。

  
何保持競爭力,當然有許多因素,例如投資、研發、培育人材。但是,最重要的就是對「資產」的定義必須具有正確的認識。過去在傳統產業時代,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所有的「有形資產」決定了一個公司的「大」與「小」、「領先」或「落後」。如今,在一個高度自動化的科技世界,尤其因某種需求而設立於政府所出租土地之各科學工業區內,土地的擁有不但不具任何指標性,也不大可能了。高度的自動化也把廠房的容積需求降了許多。假如去比較哪家公司的土地大、誰的廠最大,我相信在台灣公司排行榜上前幾十名都見不到科技產業。

  
技產業把「資產」這個名詞重新定位。從觀念而言,「資產」之重要性已從「有形」而變為「無形」。如今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恐怕遠超過其「有形」部份。無形資產包括技術、商譽、智慧財產權﹝簡稱“智財權”﹞。相信在各項無形資產中,沒有人會否認最珍貴的就是智財權,原因很簡單,科技產業必須以技術領先才能取勝。每年多少億萬元的投資正是為了保持技術的領先。但是,假如企業的技術輕易被別人模仿,或剽竊,那些技術豈不白白發展嗎?因此,如何把其所發展的技術與發明轉為不可侵犯的智財權,同時養成尊重他人的智財權,這才是癥結點。

  
然智財權是最珍貴的資產,每一個企業該把它當作「資產」一般去爭取它、為公司利益運用它、更要保護它。

  
這本書裡面,希望對企業經營其智財權做一些建議。在最基本對智財權的認知,大家就常常有所誤會。例如一般人認為智財權只等於專利權,頂多包括商標或著作權,其實企業很重要的一大部份智財權在於它的「營業秘密」。這些營業秘密不見得都可成為專利,但它的重要性和珍貴是不可忽視的。如何去保護它?這是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問題。

  
財權與一般資產相同,必須爭取,累積增加,企業通常都有這一份意願,但如何去執行?在這一方面,經過這本書盼能做一些具體建議,例如怎麼制度化去激勵員工把工作結晶化為公司之專利權?單靠自己的研發在量與速度上都不見得足夠保持競爭力時,如何透過公司以外的資源取得更多的智財權?
無論智財權自什麼來源取得,都代表企業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如同有形資產,若資產在手中都不發揮其用途,那就變成呆滯的資產,只會成為企業的負擔。運用智財權需要極高的警覺度與敏感度,在主動與被動方面都必須有待時機而使用,才不至於把智財權當成藏在床底的箱子裡的舊鈔票,等到有一天拿出使用,才發現它已因過時而變為廢紙。為了訂定一套使用智財權的計畫,企業必須了解智財權可用之處。這本書特提供一些建議。

  
然智財權得來不易,企業當然不希望它被他人隨意使用或盜走。更何況如前面所言,絕大部份的智財權是無法登記為專利,根本不能以一張證書以證明其所屬,那如何保護它,更是一大挑戰,也是企業不得不克服的難題,否則辛辛苦苦發展出來的智財權最後成為公共財產,或競爭者可隨意使用的武器,那豈不前功盡棄嗎?我在書裡有一些保護智財權的機制可提供作為企業參考。
在考慮智財權經營的過程中,不可缺乏的是,如何避免被其他智財權之所有人打擊。在競爭激烈的今天,加上每一個企業在爭取及保護智財權的高度緊張性之下,一個企業若被控告侵害他人之智財權,為了應對纏訟多年所必須消耗的精力、財力、人力先不說,萬一最後敗訴,元氣必然大傷,某些產品將無法繼續生產,更嚴重的可能面臨對自己的市場從此無門可入的絕境。

  
了避免如此災難,這本書的最後部份,將探討企業在國內若被控告侵害智財權將面對些什麼後果。更重要的是美國到底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目前很多台灣高科技業之競爭者也是在美國,因此我們不得不了解美國的法律對於其企業之智財權被侵害時,除了一般訴訟之外,還可用之武器。我們將特別探討美國如何以智財權被侵害為由而動用各種的經貿制裁手段,例如常聽到的「337告訴」或「301條款」,這些手段已成為美國企業打壓外國﹝當然包括台灣﹞所日漸增強的競爭威脅。但不幸的是,這些經貿制裁不止毀掉一個公司,也可波及其他同類產品之台灣製造者。了解這些國內、外的司法武器,我們的企業可比較提早計畫好一套完整的策略,並採取各種措施去避免它的發生。

  
成這一本書的過程中,我得到多位清華大學老師以及我的同事們所提供的寶貴意見與資料。在此特別對他們說一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