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國慈
  陳國慈生長於香港,在香港高中畢業後赴英國Inns of Court School of Law(Inner Temple)就讀法律,並於1968年考取英國執業訴訟律師(Barrister-at-law)資格。隨著於1970年取得新加坡律師資格,並於1974年以美國法學博士(Juris Doctor)同等學歷參加美國加州律師考試,同年考取加州以及美國聯邦法院律師資格。陳國慈曾於新加坡、紐約與加州執業共七年,於1975年返台直至1995年從事國際商事法務工作。

  1995年到1997年之間,陳國慈任職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自1997年至今,擔任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

陳國慈自1999年擔任國立清華大學兼任教授。
陳國慈為「步步求勝-中外合資與技術移轉」之作者。